寓教于“审” 警钟长鸣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4月11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祝某某受贿案在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组织涉案相关行业代表40余人参与旁听,通过现场以案示警的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使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案件,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9年至2022年,祝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业务、融资贷款续贷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00余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案件定性、量刑、社会危害性等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公诉意见结合廉政法治教育,将真实的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切实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震撼力和感染力。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认罪悔罪,陈述自己作为一名85后博士生,毕业后便进入领导岗位,自我贪欲膨胀,法律知识匮乏,面对诱惑没有守住廉洁底线,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如今悔之晚矣。
最终法庭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也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庭审结束后,受邀的人民监督员表示:今天的庭审让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公诉人为被告人算的“人生账”发人深省,深刻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真切的认识到权钱交易带来的严重后果。省、市金融系统旁听人员表示,身边案是良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防腐剂,今后会以案为鉴,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今后,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组织不同领域的公职人员旁听庭审,让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