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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时间:2021-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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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2021518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对多起危险驾驶案件及一起盗窃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了3名政协委员、律师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就所办理的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提出不起诉意见的理由等作了详细介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分别就案件办理、法律适用、情理法的融合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听证会上,主持人在主导听证的基础上,还对参加听证的犯罪嫌疑人逐一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法制教育,让犯罪嫌疑人在了解从轻处罚政策的同时,明白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从而真诚悔罪。

如参加听证会的王某某危险驾驶案。20209月的一天晚上,即将从企业退休的王某某正在和老同学们一起吃饭聚会,突然接到挪车电话,抱着侥幸心理,挪车后其驾驶车辆准备返回家中,驾驶途中遇到了交警设卡检查,后经血样中乙醇含量鉴定,结果为174.9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

听证会上,鉴于王某某具有坦白情节,完成了志愿者服务考核,亦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建议对王某某作不起诉决定。主持人及听证员针对案发经过详细询问了当事人,了解王某某酒后驾车的原因及自身对该行为的认识和看法。三名听证员均表示同意司法机关对王某某从轻处罚的意见。王某某当即表达了自己对酒驾行为的悔意,称其一辈子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从未违法犯事,不想快要退休了,却因一时的侥幸心理,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一个无法抹去的污点。主持人希望王某某能引以为戒,从心底里认识、重视酒驾的危害。王某某承诺之后一定会小心谨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体现了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公正司法、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执法理念,以着力化解和修复被损害社会关系、构建平安乌当为己任的工作目标,是该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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