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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春风化矛盾 执法为民暖人心
时间:2021-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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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家属特地来到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有“调解热情周到、为民排忧解难”字样的锦旗送到该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美静的手中,并再三表达了感谢。

20212月底,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宋某某交通肇事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王美静发现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刚成年,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悔罪态度好。在与嫌疑人和被害人的积极沟通中,检察官又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被害人王某某的家庭并不富裕,为医治王某某承担着较大的经济压力,而宋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对被害人进行足额赔偿,故前期未能达成和解。了解到该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将案件的民事部分调解工作及时移交乌当区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中心,委托该中心对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并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向双方阐明法律适用问题,努力化解双方的矛盾。经过调解,双方对赔偿达成一致,宋某某赔偿王某某2万元医疗费用,王某某及其家属自愿放弃其余部分损失的要求,对宋某某出具了谅解书,恳请司法机关对宋某某不起诉处理。2021316日,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对宋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该案是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运用法治思维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具体体现。今后,该院还将继续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在展现司法公信力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情、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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