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乌检院训
检察长致辞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律师预约
控告申诉
案件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四大检察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 公开庭审进校园 以案普法护青春
时间:2023-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分享到: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

公开庭审进校园 以案普法护青春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频繁发生,甚至有在校学生沦为犯罪的“工具人”。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发生,让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9月14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乌当区人民法院到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为100余名师生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在场学生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

当天,有两起案件在校园进行了公开庭审。一起是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张某通过网络平台联系到上家,多次提供银行卡、身份证帮助上家“跑分”,并在转账现场提供支付密码、刷脸验证等帮助。期间,被告人张某为赚取中介费,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身份证为上家“跑分”,张某的行为致多名被害人的损失无法追回。另一起是汤某某诈骗案,被告人汤某某伙同他人提供通讯工具、音频对录线,多次协助上家拨打被害人电话后,由上家通过QQ语音或者音频对录线与被害人远程通话,以便上家进一步实施诈骗。汤某某的行为致一名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12万余元,汤某某非法获利200余元。

庭审中,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进行了法庭教育。张某、汤某某当庭悔罪,表示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远离违法犯罪。乌当区人民法院当庭对张某、汤某某进行了宣判,并采纳了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

宣判后,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庭审案件,与现场学生进行互动,检察官为了引导大家主动思考,问到“同学们,经过今天庭审,你们知道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了吗?”一个男同学迫不及待地回答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实施的非接触诈骗。这种诈骗的危害后果很严重!”“这位同学回答得很好,那你们知道该怎么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吗?”“不要贪图蝇头小利,不要相信天上会有掉馅饼的事情。”“还有,不要随便把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拨打电话,也不行。”在一问一答之中,现场气氛从庄严肃穆到热闹活泼。

旁听学生纷纷表示,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庭审现场,感到十分震撼,深受教育,认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今后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共同构筑防范诈骗的校园防线。

庭审进校园,不仅拉近了检察官与青少年的距离,而且通过亲临庭审现场,让青少年对检察工作、法律知识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实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做好未成年人的护苗人,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版权所有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  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