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8件6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件40人,不批准逮捕10件20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9件140人。经审查,决定起诉54件80人,决定不起诉29件39人。
3.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经审查,决定改变管辖1件1人。
4.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检)案件4件6人,批准逮捕4件5人,不批准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检)案件4件4人,决定起诉2件2人,决定不起诉3人(其中附条件不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1人)。
二、民事检察
1.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文书的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2.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3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13件,有关单位采纳检察建议13件。
3.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9件。
三、行政检察
1.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1件。
2、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5件,有关单位采纳检察建议5件。
2.结合办案促进依法行政发出检察建议42件,有关单位采纳检察建议5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1.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立案50件,诉前已全部整改。法院判决支持1件(2021年起诉案件)。
2.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立案3件,诉前程序3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
五、刑事执行检察
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向有关单位书面提出纠正意见8人,已纠正7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
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4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拟发放救助金人民币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