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件9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1件58人,不批准逮捕25件38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0件159人。经审查,决定起诉71件108人,决定不起诉35件46人。
3.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0件0人。经审查,决定起诉3件3人。
4.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检)案件3件8人,批准逮捕2件2人,不批准逮捕1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检)案件4件13人,决定起诉3件6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决定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
二、民事检察
1.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文书的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含2021年未结案件)。
2.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1件。
3.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2件,有关单位采纳检察建议1件。
三、行政检察
1.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1件,有关单位采纳检察建议1件。
2.结合办案促进依法行政发出检察建议9件,有关单位采纳检察建议2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1.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立案12件,诉前已全部整改。
2.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4件,诉前程序4件。法院判决支持1件(2021年起诉案件)。
五、刑事执行检察
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向有关单位书面提出纠正意见7人,已纠正7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
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8件;受理、分流民事申诉信访案件2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拟发放救助金人民币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