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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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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一、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乌当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见说明四)

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检察权。

3)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也可以立案侦查。

4)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9)对于国际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宣传:积极开展检察环节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受理技术取证、文证审查、检验鉴定、复核鉴定等工作。

11)负责检察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干警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12)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组织本级干部培训和干部管理工作。

14)承办其他应当由区检察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 14个处室,下属 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075.57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31.83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129.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1.01万元。(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5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1.2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5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37万元,占79.35%;项目支出382.09万元,占20.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075.57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31.83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83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40401检察行政运行支出1399.28 万元,占75.62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支出248.09 万元,占 13.41%208050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01万元,占 3.8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6万元,占3.5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66.48万元,占3.5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 2441.48万元,支出决算为 1850.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5.7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原因。 其中:

12040401检察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当年预算为2051.48万元,支出决算为 1468.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1.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是按实际使用的金额拨付。 

22080505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当年预算为 260.84万元,支出决算为 71.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7.2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7年预算是2015-2017三年的缴费金额。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 104.33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7年未缴纳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 87.58万元,支出决算为 65.6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4.9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医疗费按实际支出拨付。

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当年预算为 86.98万元,支出决算为66.4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6.4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按实际金额拨付。

6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项目支出): 当年预算为39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拨付。

(六)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8.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53万元,,比上年减少24.7万元,降低61.39%,减少原因是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24.6万元,降低61.3%,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1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车辆运行汽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XX科目(类)XX科目(款)XX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 万元,主要是用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1万元,2016年增加61.13万元,增长78.09%,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2017年乌当区人民检察院项目预算数为390万元,支出数为382.08万元(其中用于发放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奖金157.85万元、办案办公设备77万元、日常办案经费147.2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7%.项目预算和支出情况控制较好。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司法体制改革经费落实了司法体制改革人员费待遇问题。办案办公设备的购置是我院的技术设备达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日常办案经费主要用于弥补了办案过程中车辆加油、维修、加班就餐、食堂临时工加班工资等,有效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金额到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全年预算数

实际到位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司法体制改革经费

300

161.02

157.85

52.62%

用于发放司法体制改革奖金

办案装备经费

0

53

77

100%

 

办案经费

90

121

147.23

100%

 

合计

390

335.02

382.08

97.97%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40401检察行政运行:指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一般公用支出)。

(十八)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离休人员医疗费。

(十九)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指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十)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项目支出):用于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十一)2080505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需填报单位使用的所有项级科目,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XX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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